28 October 2007

Michel Foucault

"權力"
1.能夠表現出來有知識是權力的的一種來源,因為這樣的話你可以有權威地說出別人是什麼樣的和他們為什麼是這樣的。
2.「真理」(其實是在某一歷史環境中被當作真理的事物)是運用權力的結果,而人只不過是使用權力的工具。
3.依靠一個真理系統建立的權力可以通過討論、知識、歷史等來被質疑

"論述"
Foucault明確指出「論述」(discourse)是一種「事件」,是某特定環境,某人或某些特定的人們,就一個或幾個特定問題,為特定目的,採取特定形式(說或寫的)、手段與策略而向特定的對象說出的「話」,因此它總是包含一個歷史過程。他又指出,必須將論述看做是一系列的事件,看做是—通過這些事件運載著權力,並由權力又反過來控制著論述本身(Foucault,1972)。